ICS 13.060.25
CCS P 4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36.16—2022
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 —Part 16:District
2022 - 12 - 27发布 2023 - 04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936.16—2022
I 目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 1
附录A(资料性) 区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5
参考文献 .............................................................................. 13
DB11/T 936.16—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 16部分。DB11/T 9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第1部分:通则;
—— 第2部分:机关;
—— 第3部分:工业企业;
—— 第4部分: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
—— 第5部分:公共建筑;
—— 第6部分:学校;
—— 第7部分:宾馆;
—— 第8部分:医院;
—— 第9部分:洗车场所;
—— 第10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
—— 第11部分:游泳场馆;
—— 第12部分:人工滑雪场;
—— 第13部分:公园;
—— 第14部分:乡镇、村庄;
—— 第15部分:零售;
—— 第16部分:区;
—— 第17部分:产业园区。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胜利、齐艳冰、张欣欣、郑凡东、刘金瀚、邸苏闯、刘洪禄、孙凤华、贾晓
丽、王一帆、张航、张岑、李雪敏、刘佳琳、张玉博、于森、昝糈莉、李卓凌、彭荟宇、赵志刚、张焕
成。
DB11/T 936.16—2022
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区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区的节水评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1534 节约用水 术语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1764.42 用水定额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区 district
北京市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
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
3.2
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 daily water intake of per capita residents in the district
按照区常住人口和同期居民生活用水总量核算的人均日用水量。
注: 常住人口为本年及上年度年末常住人口的平均值。
4 基本要求
4.1 应符合DB11/T 936.1节水评价规范的基本要求。
4.2 区委、区人民政府应建成节水型机关。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5.1 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评价指标和技术评价指标组成,管理评价指标分值40分,技术评价指标分值
60分。
5.2 依据表1和表2规定的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进行区节水评价。技术指标如遇空项,按照DB11/T
936.1执行。
5.3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区节水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A。
DB11/T 936.16—2022
2 表1 管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赋分值
1 职责落实 成立节水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小组,有明确的节水管理机构,得1分;
2)明确节水管理责任分工,得1 分。 2
2 规划计划 各区政府开展节水专
题研究,并制定节水
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各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节水工作,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制定节水规划和节水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节水规划指标落实到位、进度按照计划执行和实施效果良好,得1分,
否则不得分。 4
3 制度建设 落实节水“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
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对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载体建设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
励政策,有相关政策文件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4 日常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
统计队伍,定期上报
本区节水统计报表 1)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节水统计网络队伍,各级设有专(兼)
职的用水统计人员,职责明晰,得2分,否则不得分;
2)统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
过统计培训,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按照市水务部门要求,通过信息化系统定期完成《北京市节水管理统计
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任务,得3分,否则不得分。 6
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在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用水指标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
用水定额,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按规定执行
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落实水价管理 1)水务与税务部门建立水资源税数据共享机制,得2分;实收水资源税达
到应收水资源税的95%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
2)落实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污水排到公共管网内的非居民用水户实收污水处理费达到应收污水处理
费的95%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 6
5 节水投入 节水投入占当年财政
支出的比例不低于
2‰ 为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提高用水效益而采用各项节水措施发生的投资总额
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含)以上,得4分;达到0.5‰(含)到
2‰的,得3分;低于0.5‰的,不得分。各项节水措施包括工程、技术、
管理等,如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改进,节水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节
水器具换装,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管理,节水宣传等。 4
6 宣传培训 开展节水宣传培训活
动 经常性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尤其是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人流密
集场所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提
高全民节水意识,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7 检查考核 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
位名录并进行日常节
水监督检查 1)建立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进行日常节水监管,
得2分,在上级部门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个未按要求纳入重点监管名录或未
及时变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每发现一个扣0.2,最多扣3次;
2)对高耗水行业a、特殊用水行业b、园林绿地等用水应加强监督检查,有
监督检查记录的得1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每发现1处问题扣
0.2分,扣完为止;
3)对举报浪费用水问题处理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小计 40
a高耗水行业包括火电、钢铁、纺织、造纸、有色印染、石化和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工业和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
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
b特殊用水行业是指洗车业、高档洗浴业、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造滑雪场等。
DB11/T 936.16—2022
3 表2 技术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DB11-T 936.16-2022 节水评价规范 第16部分: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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