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60.25
CCS P 4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764.21—2022 DB11
用水定额 第21部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21: Slaughtering and meat products
processing
2022 - 12 - 27发布 2023 - 04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764.21—2022
I 目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计算方法 ............................................................................. 1
5 用水定额 ............................................................................. 2
6 管理要求 ............................................................................. 2
附录A (资料性)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年度用水信息统计表 ............................... 3
DB11/T 1764.21—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DB11/T 1764 《用水定额》的第 21部分。DB11/T 1764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粮食作物;
——第2部分:蔬菜和中药材;
——第4部分:畜牧业;
——第5部分:水产养殖;
——第7部分:液晶显示器材;
——第8部分:集成电路;
——第9部分:化学药制剂和生物制品;
——第12部分:饮料;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第14部分:建筑施工;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第16部分:中成药;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
——第18部分:水泥;
——第19部分:乳制品;
——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21部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
——第22部分:焙烤食品;
——第23部分:冷轧钢带;
——第24部分:印刷品
——第25部分:宾馆和乡村民宿;
——第26部分:学校;
——第27部分:医院;
——第28部分:机关;
——第29部分:写字楼;
——第30部分:洗车;
——第31部分:零售;
——第32部分:餐饮;
——第33部分:沐浴;
——第34部分:人工滑雪场;
——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36部分:游泳场馆;
——第37部分:博物馆;
——第39部分:地铁站;
——第40部分:客运站;
——第41部分:火车站;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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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第43部分:洗涤;
——第44部分:理发、美容和足疗。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肉类食品协会、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鹏程食品分公司、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三元金星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食安观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二商穆香源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雁栖月
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卓宸畜牧有限公司、北京草原宏达食品公
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房山区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闵成军、解辉、刘晓庆、李宏宇、王美荣、杨海燕、杨建军、牛晋阳、王崇民、
蔡榕、白雪、张玉博、闫立婷、樊伟龙、吴艳平、孙震、吕冠英、陈东磊、翟光耀、田梦。
DB11/T 1764.21—2022
1
用水定额 第21部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 、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 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2452 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21534 节约用水 术语
DB11/T 343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3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计算方法
取水水源
取水水源包括自来水、自备井水,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
取水量供给范围
4.2.1 屠宰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用水(浸烫、冲洗、冷却;生产前后的场地、设备设施、容
器等清洗消毒等)、辅助生产用水(设备维护、水处理、锅炉、冷却设施、冷藏贮运、检验等)和附属
生产用水(厂区内的办公、绿化、职工食堂、集体宿舍、浴室和洗衣房等)。
4.2.2 肉制品加工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用水(原辅料处理、配料、腌制、罐装、蒸煮、杀菌;
生产前后的场地、设备设施、容器等清洗消毒等)、辅助生产用水(设备维护、 水处理、锅炉、冷却
设施、冷藏贮运、检验等)和附属生产用水(厂区内的办公、绿化、职工食堂、集体宿舍、浴室和洗衣
房等)。
单位产品取水量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公式(1)计算。
=
…………………………………………………… (1)
DB11/T 1764.21—2022
2
式中:
Vui—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单位产品(m3/头、
m3/百只、
m3/t
);
Vi—在一定计量时间(年)内,年屠宰某种畜禽或加工肉制品的取水量,单位立方米(m3);
Q—在同一计量时间(年)内,年屠宰某种畜禽或加工肉制品的产量,单位为头、百只或吨。
5 用水定额
表1规定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用水定额。
表1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用水定额
产品类别 单位 单位产品取水量
先进值
a 通用值
b
屠宰 猪
m3/头 0.4 0.5
牛
m3/头 0.9 1.0
羊
m3/头 0.2 0.3
禽 填鸭
m3/百只 5.0 6.0
其他
m3 /百只 1.2 2.0
肉制品加工
m3/t 15 20
a先进值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
b通用值用于现有日常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
6 管理要求
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DB11/T 1769的要求。
水平衡测试应符合 GB/T 12452 的要求。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DB11/T 343的要求,安装率应达到 100%。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 应每年统计用水信息,年度用水信息统计表 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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