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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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省 食 品 工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T/GZSX
T/GZSX 024 -2017
盘州鲊面粑
Panzhou zhamianba
2017—11—03 发布 2017—12—01 实施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 发布 T/GZSX XXX—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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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六盘水盈润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贵州杨老奶食品有限公司、贵州金彩旅游美食文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礼万、张超、李付贤、尚杰、李昉、张艳、鲍安乐、胡胜、杨清丹。
T/GZSX XXX—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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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鲊面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盘州鲊面粑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含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3.1 定义的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59 蚕豆
GB/T 10460 豌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 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盘州鲊面粑 T/GZSX XXX—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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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盘州市区域内传统加工工艺,以选用大米(糯米、籼米)为主要原料,添加碗豆、蚕豆、茴
香菜、腊肉、肉汤、食用盐、香辛料等辅料,经混合、蒸制、冷却、包装、灭菌或不灭菌等工序制
成的包装熟制产品。
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大米
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
4.1.2 腊肉
应符合 GB 2730的规定。
4.1.3 食盐
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
4.1.4 蚕豆
应符合 GB/T 10459的规定。
4.1.5 豌豆
应符合 GB/T 10460的规定。
4.1.6 茴香菜
应新鲜、洁净、无杂质、无边皮、无虫蛀。
4.1.7 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的规定。
4.1.8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4.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项 目 要 求 试验方法
色 泽 呈现本品固有的色泽 将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
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状
态, 检查有无杂质, 闻其气味,
品其滋味 组织形态 呈饭团状
滋味、气味 应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夹生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 (%) ≤55.0 GB 5009.3
铅(以 Pb 计) ,(mg/kg) ≤0.5 GB 5009.12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 ≤0.25 GB 5009.227
脂肪,(%) ≤17.5 GB 5009.6
蛋白质,(%) ≥2 GB 5009.5
4.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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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沙门氏菌, (/25g)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霉菌, (CFU/g) ≤150 GB 4789.15
注:a 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6 净含量
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均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 JJF 1070 规
定的方法检验。
4.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
4.8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4.9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4.1 组批
盘州鲊面粑应以每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 份样品,其中 7份作检验样品,另 3 份用于留样观察。
5.3 出厂检验
5.3.1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5.3.2 产品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合格标志方可出厂。
5.4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 4.3~4.8 的全部项目。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鉴定;
b)主要原辅料产地或加工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
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5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当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
验项目(微生物指标除外)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
符合项的检验,结果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
6 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
6.1 包装
产品包装封口应严密,不得泄露,包装材料应清洁、无异味,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材料
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T/GZSX XXX—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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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标签、标志
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的规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散装食品的标签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
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3 运输
运输应在常温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
合装运,运输工具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
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离地离墙存,未经过后杀菌工艺的产品需冷藏保存(0℃~4℃) 。
T-GZSX 024—2017 盘州鲊面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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