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发布 2020-11-15实施 团 体 标 准 T/CECPA 001-2020 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Configuration Risk Management at Nuclear Power Plants (正式发布稿 ) (本稿完成日期 :2020- 10-28)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PA 001-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配置风险管理方法 ......................................................................................................... 2 5 配置风险管理的实施 ..................................................................................................... 2 6 配置风险管理的风险阈值 ............................................................................................. 4 7 配置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应用 ................................................................................. 4 参 考 文 献 ....................................................................................................................... 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PA 001-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 为指导核电厂营运单位建立 和优化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体系, 提高核安全管理决策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核电厂运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等,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参考方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依岩、张博平、钱晓明、初永越、黄志超、王闯。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PA 001-2020 1 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核电厂实施配置风险管理的技术要求,包括方法、实施流程、风险阈值、 工具的开发和应用 等。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其他类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HAF 103 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活态概率安全分析 Living PSA 在核电厂运行期间,应用概率安全分析方法,考虑核电厂设计和运行的变更、新的技术 信息、更加精确的方法和工具、以及从核电厂运行中得到的新信息等,及时更新概率安全分 析模型和数据,以充分反映核电厂的现状。 3.2 配置风险管理 Configuration Risk Management 利用活态概率安全分析模型,根据核电厂实际运行配置计算风险指标,开展核电厂风险 管理的方法。 3.3 核电厂技术规格书 为确保核电厂正常运行或预计运行事件状态下的重要初始参数和安全系统配置处于正 确的范围和合适的状态,而制定的一整套有关的运行要求和限制。 3.4 基准风险 考虑了设备因试验、维修等原因导致的不可用度,计算得到的年平均风险水平数值。核 电厂常用的基准风险指标是堆芯损坏频率(CDF )和早期大量放射性释放频率(LERF ), 单位是 1/堆年。 3.5 瞬时风险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PA 001-2020 2 在特定的核电厂配置情况下计算得到的风险水平数值,伴随核电厂配置随时间的变化, 瞬时风险也是变化的。核电厂常用的瞬时风险指标是堆芯损坏频率( CDF)和早期大量放射 性释放频率(LERF ),单位是 1/堆年。 3.6 零维修风险 如果某瞬时风险对应的是核电厂所有设备都可用情况下的风险值,即没有设备因试验、 维修等原因导致不可用(零维修)的情况下的风险值,该瞬时风险即为零维修风险。 3.7 累积风险增量 某配置的瞬时风险相对零维修风险的增量对该配置持续时间的累积, 即为累积风险增量。 常用的累积风险 指标是堆芯损坏概率增量 (ICDP ) 和早期大量放射性释放概率增量 (ILERP )。 3.8 允许配置时间 ACT 使用风险监测器对特定的核电厂配置状态计算得到的允许配置持续时间, 即为允许配置 时间。比较配置状态的 ICDP/ ILERP 累积到对应风险阈值的时间,选取其中较小的作为允 许配置时间。 4 配置风险管理 方法 为保障核电厂的运行安全,防止或减轻可能危及安全的事故后果,核电厂设置了大量的 安全系统,以将事故后果限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为保证安全系统的可用性,核电厂营运单 位编制了技术规格书,对核电厂配置(即核电厂各安全系统、设备及其必要的支持系统所处 的状态)进行管理。技术规格书通常针对各具体系统或设备给出允许的维修时间等限制,但 并不能对多重系统或设备失效进行有效管理, 从而控制多重系统或设备失效可能导致的核电 厂风险增量,尽管有些技术规格书对多重系统或设备失效做了一些规定,但由于核电厂配置 组合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这种对风险的控 制方式并不完全合理。国际实践表明,对多重设备 失效进行控制的有效方法是核电厂的配置风险管理。 配置风险管理通常使用风险监测工具来开展,为了使风险评估的结果便于理解,使可接 受的和不可接受的风险水平有清楚明确的定义,在建立配置风险管理流程的同时, 还需建立 一套风险阈值和相应的风险管理矩阵来对不同的风险水平分类并进行分级管理。 5 配置风险管理的实施 核电厂配置风险管理实施流程包括确定风险阈值、 建立风险管理矩阵和评价配置风险等 三个步骤。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PA 001-2020 3 5.1确定风险阈值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核电厂实际情况确定一套风险阈值 (通常包括瞬时风险和累积风险)来对应不同的风险水平分类。确定的风险阈值应该能够有 效地区别不同的风险水平,同时考虑不同风险管理活动所需的资源投入,以有效利用资源。 5.2建立风险管理矩阵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根据已确定的风险阈值建立风险管理矩阵, 可将风险矩阵划分为风险 可接受的正常控制区、需要控制风险的风险管理区(1个或多个)和风险不可接受区。本标 准给出三个风险区的实施方法,核电厂营运单位可根据需求对风险管理区进一步细分。如表 1所示,不同的风险区按照风险从低到高,用不同颜色区域(绿、黄、红)来表示。 表1:核电厂风险区划分 运行(随机不可用) 风险区域 维修(计划不可用) 风险可接受, 安排正常维修即可 正常控制区(绿区) 正常工作控制 需要控制风险,维修应尽快完 成,同时可能需采取补偿措施 风险管理区(黄区) 评价不可定量因素, 制定风险 管理措施 风险不可接受, 需立即采取措施 风险不可接受区(红区) 不主动进入该配置 5.3评价配置风险,采取相应行动 在核电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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