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3.040
G 32
团 体 标 准
T/CSTM 00130-2020
碳五石油树脂
C5 hydrocarbon resin
2020-11-23 发布 2021-02-23 实施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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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TM 00130—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参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 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化工领域委员会( CSTM/FC 05)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化工材料领域委员会高分子材料相关助剂技术委员会
(CSTM/FC 05/TC08)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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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碳五石油树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五石油树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质量证明书、包装、贮存和
运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混合碳五或间戊二烯为主要原料,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过前处理、聚合、水洗、
蒸馏和造粒而制得的碳五石油树脂产品。 本文件 未给出的其他用途碳五石油树脂以及改性碳五石油树脂
可参照本 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95 焦化固体类产品灰分测定方法
GB/T 2895 塑料 聚酯树脂 部分酸值和总酸值的测定
GB/T 4507 沥青软化点测定法 环球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2295 透明液体颜色测定方法 (加德纳色度 )
HG/T 3660 热熔胶粘剂熔融粘度的测定
3 技术要求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浅黄色至深黄色粒状或片状固体,无可见杂质。
4.2 路标漆用、胶粘剂用以及轮胎用碳五石油树脂的技术要求分别见表 1至表3。
4.3 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根据客户需要协商确定。
表1 路标漆用碳五石油树脂技术要求
分析项目 技术要求
优等品 合格品
色度, (加德纳色度标准号 ) ≤4 ≤6
软化点,℃ 标示值± 3 标示值± 5
熔融粘度, mPa· s 根据客户需要协商确定
热稳定性(色度增加值) , ( 加德纳色度标准号 ) ≤2.5
酸值, mgKOH/g 0.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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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1 路标漆用碳五石油树脂技术要求(续)
分析项目 技术要求
优等品 合格品
灰分 (质量分数) , % ≤0.1
表2 胶粘剂用碳五石油树脂技术要求
分析项目 技术要求
优等品 合格品
色度, (加德纳色度标准号 ) ≤4 ≤6
软化点,℃ 标示值± 3 标示值± 5
蜡雾点,℃ 实测
熔融粘度, mPa· s 根据客户需要协商确定
热稳定性(色度增加值) , ( 加德纳色度标准号 ) ≤2.5
灰分 (质量分数), % ≤0.1
表3 轮胎用碳五石油树脂技术指标
分析项目 技术要求
优等品 合格品
色度, (加德纳色度标准号 ) ≤6
软化点,℃ 标示值± 3 标示值± 5
酸值, mgKOH/g ≤0.80
灰分 (质量分数) , % ≤0.1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采用目测法。
5.2 色度的测定
5.2.1 方法提要
采用甲苯作为溶剂,与碳五石油树脂按质量比 1:1溶解后,测定溶液色度 。
5.2.2 试剂
5.2.2.1 溶剂:甲苯(分析纯)。
5.2.3 试验步骤
按照 GB/T 2229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 软化点的测定
按照 GB/T 4507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4 蜡雾点的测定
按照附录 A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5 熔融粘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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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照 HG/T 3660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6 热稳定性的测定
按照附录 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7 酸值的测定
按照 GB/T 289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8 灰分的测定
按照 GB/T 229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本文件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外观、色度、软化点、熔融粘度为出厂检验项
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主要原料有变化;
c)停产后又恢复生产;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f)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时;
g) 客户有特殊要求时。
6.2 本产品出厂检验按批进行,由同一条生产线,在相同的原料配比和相同工艺条件下,以连续法生
产并混合均匀的产品为一批。
6.3 碳五石油树脂的取样按 GB/T 6678、 GB/T 6679的规定进行。每批产品取样量不得少于 500 g。
将所取的样品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袋中,并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批号等,
一袋由检验部门检验,另一袋留样备查,避光常温贮存。
6.4 试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试验结果若不符合 文件规定的要求,应从该
批产品的包装件中, 按两倍于原取样量的文件 重新取样复验。 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
则该批产品应作不合格处理。
6.5 根据客户要求生产的特殊规格的产品,按合同要求进行检验,不列入本 文件试验方法的规定。
7 标志、质量证明书
7.1 外包装件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牌号、批号、净质量、生产厂名称、
地址及注意事项等。
7.2 碳五石油树脂应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 文件的技术要求, 所有出厂产
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 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 牌号、 批号、 检验结果和日期及本 文件代号。
8 包装、贮存和运输
8.1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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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包装材料应保证在运输、码放、贮存时不污染和泄漏,每袋净质量 25 kg、500 kg,如客户有其它要
求,按签订合同执行。
8.2 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的仓库内。贮存时,产品要离地、离墙 10 cm~20 cm,码
垛高度为小于 3 m,码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确保物料干燥,防止受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低软化点
样品必要时仓库可采取降温措施。
8.3 运输
本产品为非危险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严禁使用铁钩等锐利工具,切忌抛掷。运输工具应保持清
洁、干燥并备有厢棚或苫布。运输时不得与沙土、碎金属、煤炭及玻璃等混合装运,更不可与有毒及腐
蚀性或易燃物混装,严禁暴晒或雨淋。必要时可采用冷链运输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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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蜡雾点测定方法
A.1 方法提要
采用EVA 、微晶蜡和碳五石油树脂按一定比例混合,在试管中加热到全部互溶清晰,不断搅拌冷
却,记录混合物出现薄雾状时的温度。
A.2 试剂与材料
A.2.1 EV A:醋酸乙烯含量 27.5%(质量分数) ,熔融指数 25 g/10 min。
A.2.2 微晶蜡:熔点 68 ℃。
A.3 仪器和设备
A.3.1 分析天平:称量精度 0.0001 g。
A.3.2 电加热套:容积 1000 mL。
A.3.3 温度计: 0 ℃~300 ℃,分度值 1 ℃。
A.3.4 试管:Φ20 mm×200 mm。
A.4 测定步骤
A.4.1 按照表A.1所给出的质量依次称 取EV A树脂、微晶蜡和 碳五石油树脂于同一个干燥洁净的试管
中,称准至 ±0.005 g。其中,软化点低于 95 ℃的产品宜采用配方 1或2,软化点 95 ℃以上的宜采用配方 2
或3。
表 A.1 EV A 树脂、微晶蜡和碳五石油树脂称量重量
配方 EVA树脂/g 微晶蜡 WAX/g 碳五石油树脂 /g
1 3.000 2.5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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