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01
A 00
团体标 准
T/ HNSFSA 001 -2021
海南省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企业管理标准
2021-1-26发布 2021-2-1实施
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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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过程中参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
理办法》《学校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海南省学校食品 协会、海南大学 、海南旭
杨餐饮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中快餐饮集团—海口兴联兴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海口昌食健餐饮有限公 司、海南校安 伟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海南健友餐饮管理有限公 司、海口乐臣餐饮管理有限公
司、海南闻 德加肴供应链有限公 司、海南一品餐饮 文化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鑫、肖茗方、许小华、 杨燕青、王丰
乐、姜爱华、黄国清、 康惠丰、易灿、蔡泽闻、 阮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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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企业准入与退出学
校食堂经营管理和企业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企业准入与退出学
校食堂经营管理资格和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
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45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8年 第1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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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 具有相对独立的原 料
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2餐饮服务
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
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3.3餐饮服务企业
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
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等服务活动,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3.4餐饮管理企业
指承包或受托经营单位食堂或者为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提
供委托管理服务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 不包括餐饮连锁经营企业
总部。
4 准入管理
4.1 托管分析
4.1.1 学校应结合食堂管理实际需要 ,综合讨论食堂委托管
理的必要性。
4.1.2 经讨论有必要实施委托管理的学校食堂,必须由所属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餐饮服
务企业或餐饮管理企业。
4.1.3 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避免垄断经营,拥有两个以上
(含两个)学生食堂的学校,应分别委托不同企业经营管理。
4.2 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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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2.1参与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餐饮服务企业或餐饮管理企
业应具备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b)拥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c)银行资信证明;
d)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e)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
报告,经营状况良好;
f)社会信誉良好,企业及其托管的学校食堂或提供的其他
餐饮服务近 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无师生罢餐及其他较大
责任事故记录。
g)参与已被评为“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学校食
堂竞标企业应为具备“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经营管理
经验,曾协助所经营管理的学校创建并授予“海南省食品安全示
范学校食堂”的企业。
h)应具备至少 1名以上的营养健康管理人员(营养师或健康
管理师),对师生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指导,推广合理膳食、科
学配餐。
i)企业通过质管管理体系认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
HACCP认证。
4.2.2学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学
校食堂实际情况,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4.2.3招标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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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应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或学校门户网站等公开媒体渠道发
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5 责任落实,机构健全。
企业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经营许可证》上
载明的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成
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机构及小组成员职责。食品安全领导
小组组长由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担任,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 事项
的否决权, 组员为各经营或托管点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项目经理
及以上管理层人员组成。
6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海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
营状况,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流程、记录及各种票据等,实现食品安全
管理可追溯。为满足企业日常运营需要,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食
品安全管理制度:
a)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b)食品经营过程安全 控制制度;
c)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d)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e)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f)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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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g)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h)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i)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j)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k)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l)供应商管理制度;
m)采购管理制度;
n)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o)贮存管理制度;
p)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q)食品运输管理制度;
r)化工物品管理制度;
s)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7 统一采购
企业应通过统一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食品原辅料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具体要求包括:
a)企业应指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原辅料的采购工
作。
b)应建立固定供货渠道,依据法规要求索取供应商及采购产
品的相关资质,对供应商及其供应产品相关资质进行初核。
c)为确保购进产品的合格性,初核通过后对供应商现场产品
管理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实地审查。
d)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供货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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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e)从种植、养殖或生产基地采购产品的,应加强基地监督管
理。
f)企业应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自行或委托第
三方机构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对供货者名录进
行动态更新,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8 食品安全管理
8.1 总则
企业应确保其经营 管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
效运行, 严格落实风险分类管理及风险隐患排查、 食品安全自查、
人员健康和个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及追溯管理等。
8.2分类管理及风险排查
8.2.1企业应全面识别所经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根据
各学校食堂经营项目涉及的风险因素, 结合食堂实际经营运营 情
况,对食堂经营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食堂风险等级,实施分
类管理。
8.2.2企业应关注、识别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主动排查风险。
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排查制度,定期梳理、汇总,记录每次
排查的全过程,包括信息的来源、核实和排查措施、排查及核实
结果和处理措施等。
a)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主动关注行业、媒体、师生、家长等
各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对可能涉及相关学校食堂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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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及时核实、排查。
b)信息属实,应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行为、经营
条件进行处置、纠正或改进。
c)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涉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或 存在发生
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隐患的,应及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
8.3食品安全自查
企业应制定学校食堂经营自查计划,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
查和专项自查,记录自查结果,并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自查结
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食品安全自查。
8.3.1制度自查
企业每年应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制度自查, 检查企业及各食堂
食品安全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执行情况及整改结果。
8.3.2定期自查
企业托管的学校食堂, 应按规定对食堂经营过程每周至少开
展一次自查。企业对食堂每周自查结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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