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TCX 烟台市茶叶协会团体标准 T/YTCX002--2020 烟台桑叶茶 YantaiMulberryTea 2020-11-20发布 2021-01-01实施 烟台市茶叶协会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本标准根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烟台市茶叶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北方茶叶推广中心、烟台市茶叶协会、烟台市供销社茶业有限公司、烟台 北方茶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伟、贺晶、王德涛、孙军燕、王雪、邹德海、孙芹芹。本标准由济南市具有26年标准化从业经验的资深标准化专家王 来贤先生编写,手机13064041121,邮件[email protected]。。 前言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1烟台桑叶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台桑叶茶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和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桑叶为原料加工成的代用茶产品烟台桑叶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茶取样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NY/T2140绿色食品代用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5019无公害食品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烟台桑叶茶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2采用烟台市现辖行政区域内采摘的新鲜桑叶为原料,经挑选、切制、摊青、杀青、回潮、二青、 回潮、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代用茶产品。 4分级 烟台桑叶茶按采摘季节不同分为普通桑叶茶和霜后桑叶茶。 5要求 5.1环境 桑叶茶产地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5.2生产和加工 5.2.1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应符合NY/T393的规定。 5.2.2生产过程中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394的规定。 5.2.3所用生产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5.3桑叶 5.3.1采摘 每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为采摘期,按要求采摘无污染桑园的成熟绿叶,采叶时摘叶留梗。 5.3.2鲜叶要求 应外观正常,无虫害,无霉变,不含非桑叶类杂物,应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 5.4加工工艺 5.4.1工艺流程 原料→挑选→切制→摊青→杀青→回潮→二青→回潮→干燥→包装。 5.4.2工艺要求 5.4.2.1切制:同一批次产品,切叶后的叶片大小和形状应基本一致,大小均匀。 5.4.2.2摊青:时间2至3h,摊晾厚度3~5cm,期间每小时轻翻一次。当鲜叶变软,开始透发清香, 含水量低于70%时,立即停止摊放。 5.4.2.3杀青:温度为350℃至400℃,持续2至3min。杀青适度标准为色泽变暗,青气挥发,清香 显露,桑叶用手紧握成团,松手慢慢散开,略有粘性。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35.4.2.4回潮:降低叶温和使水分重新分布,时间2至3h。 5.4.2.5二青:温度为300℃左右,时间2至3min,含水量控制在20%以内。 5.4.2.6干燥:200-250℃,时间20至30min。确保干茶含水量<5%,便于存放不变质,保存香气。 5.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 5.6加工场所和加工设备 应符合NY/T5019的要求。 5.7感官指标 烟台桑叶茶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烟台桑叶茶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外形 条形尚卷带片,黄绿匀齐 香气 麦糖香浓长 汤色 黄绿明亮 滋味 浓甜醇,有地域味 叶底 柔软匀,黄绿明亮 5.8理化指标 烟台桑叶茶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 5.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15 含杂率(质量分数)/% ≤ 1.0 碎末茶(质量分数)/% ≤ 4.0 5.9质量安全指标 5.9.1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5.9.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5.9.3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5.10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4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检验 按NY/T2140规定中附录A的检验方法进行。 6.2理化检验 6.2.1水分 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总灰分 按GB/T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含杂率 按质量称取样品约100克,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将非桑叶物质挑出称 重得到杂质质量,然后按照(1)式计算含杂率。 杂质质量 含杂率=―――――――×100%……………………………………………(1) 样品质量 6.2.4碎末茶 按GB/T8311规定的方法测定。 6.3质量安全指标 6.3.1污染物限量指标 按GB2762规定的方法执行。 6.3.2农药最大残留量指标 按GB2763规定的方法执行。 6.3.3致病菌限量指标 按GB29921规定的方法执行。 6.4净含量检验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5采用同一种原料,按照相同工艺加工的同一等级、同一种类的桑叶茶为一批。 7.2取样 按GB/T8302规定的方法进行。 7.3出厂检验 7.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碎末茶、净含量。 7.3.2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4型式检验 7.4.1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7.4.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首次批量生产前; b)原料、工艺、生产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5判定规则 7.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7.5.2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质量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5.3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判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复检,复 检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降级处理。 7.5.4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的规定加倍抽 样,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烟台桑叶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志应符合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第151号的要求。 8.1.2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2标签 标签应符合GB7718及相关要求的规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YTCX002--2020 68.3包装 8.3.1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不影响桑叶茶品质。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能保 护桑叶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8.3.2接触桑叶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H/T1070的规定。 8.3.3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 8.4运输 8.4.1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无污染; 8.4.2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 8.4.3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撞击,防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5贮存 8.5.1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或其它 扩散性污染源。 8.5.2贮存仓库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霉剂。 8.5.3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烟台桑叶茶的保质期不高于24个月。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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