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CCS B 05
T/ZNZ
浙 江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学 会 团 体 标 准
T /ZNZ 079—2021
鹌鹑蛋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quail eggs
production
2021 - 09 - 13发布 2021 - 10 - 13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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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 质量安全学会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金华
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金华黄氏鹌鹑专业合作社、金华市瑞富养殖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喜忠、吕文涛、楼芳芳、章啸君、胡旭进、项 云、屠平光、高士寅、刘德
明、赵静帆、肖英平、黄群飞、金瑞富、 童树喜、 章建宏、杜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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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鹌鹑蛋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鹌鹑蛋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环境要求、饲养管理、蛋品管理、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追
溯和生产记录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 用于鹌鹑蛋生产质量安全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5339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防疫准则
SB/T 10895 鲜蛋包装与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环境要求
4.1 场址选择
4.1.1场址宜选在环境干燥、背风向阳、便于污水粪便等废弃物处理、无污染、隔离条件好的位 置,环
境质量符合NY/T 388 的规定。
4.1.2 距离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交通主干线 1 000 m 以上,养殖场周围 1 000 m无禽类养殖场,
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4.1.3 场区应有稳定的适于饮用的水源和电力供应,水质符合 NY 5027 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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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2 场区布局
4.2.1 根据蛋鹌鹑场生产工艺要求,按功能分区布置各个建(构)筑物的位置,设置管理区、生活区、
生产区和隔离区,生产区、隔离区处于管理区、生活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并按地势高低、
水流方向合理布局。各功能区 应相互隔离 ,且有明确标识。
4.2.2 场区主要路面硬化,净道与污道严格分开。
4.2.3 隔离区应分别设立粪便、污水、病死鹌鹑等废弃物处理区。
4.3 设施设备
4.3.1 场区周围应建有隔离设施,出入口处应设置适合运输车辆进出的消毒设施。
4.3.2 生产区出入口处应设有相适应的消毒室、更衣室,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
4.3.3 鹑舍门口应设消毒池或消毒盆。鹑舍面积应与饲养规模相适应,且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无
潜在污染,保温隔热,应配备给料、给水、除粪、通风换气、光照及保温、降温、养殖笼具和消防等设
施设备。
4.3.4 鹑舍的门、窗等通风口或开口 应具备良好的防鼠、防虫及防鸟设施。
4.3.5 应配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蛋品贮存设备,且有明确标识。
4.3.6 在隔离区, 配建与生产规模相当的粪污、病死鹌鹑等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5 饲养管理
5.1 引种
5.1.1 引进的鹌鹑应来自具有种禽生产许可证的种禽场,经检疫合格的健康雏鹌鹑。
5.1.2 所有运输车辆和笼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5.1.3 不应从疫区引种。
5.2 人员和车辆管理
5.2.1 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蛋鹌鹑饲养管理、兽药安全使用、日 粮配制和使用、场所和设备清洁消毒、生
物安全和防疫、无害化处理等知识培训。
5.2.2 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5.2.3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要求经消毒并更换场区工作服、帽和工作鞋,方可进入生产区,工作服、帽和
工作鞋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清洗消毒。
5.2.4 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场区 。
5.3 生产管理
5.3.1 养殖场应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或有专门技术人员提供稳定的畜牧兽医技
术服务。
5.3.2 场内不得同时饲养其他禽类,同一鹑舍或区域应执行“全进全出” 的饲养原则。
5.3.3 规模化养殖宜采用 层叠式笼养,及时淘汰老弱病残或生产性能不佳的鹌鹑。
5.3.4 饲养密度、光照、温湿度等参数应按照附录 A的要求执行。鹑舍空气质量应符合 NY/T 388 的规
定。
5.3.5 应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5.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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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4.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来自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 ,且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的企业。
5.4.2 自制饲料所用原料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不得使用饲料及饲料添
加剂目录以外的成分。
5.4.3 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13078 的规定。
5.4.4 禁止在饲料中添加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
5.5 兽药使用管理
兽药使用应符合 NY/T 5030 规定要求。
5.6 疫病防控
疫病防控 按NY/T 5339 的规定执行 。
5.6.1 免疫接种
5.6.1.1 应进行新城疫、 传染性支气管炎、 禽流感免疫预防,免疫程序见表 1。
5.6.1.2 应定期对免疫动物进行抗体监测,根据抗体水平及时进行补充免疫。
表1 蛋鹌鹑常见疫病免疫程序
日龄 疫苗名称 免疫方式 接种剂量
5-7 鸡新城疫与传染性支气管
炎二联弱毒苗 饮水 1头份/羽
20-22 鸡新城疫与传染性支气管
炎二联弱毒苗 饮水 2头份/羽
30-35(转群上笼日) H5+H7二价禽流感灭活苗 肌注或皮下注射 1头份/羽
50-52 鸡新城疫弱毒苗 饮水 2头份/羽
50日龄后,每间隔 1-2
个月,1次 鸡新城疫弱毒苗 饮水 2头份/羽
5.6.2 疫病监测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及当地兽医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配合当地动
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疫病监测、监督抽查、流行病 学调查等工作。
5.6.3 疫病控制和扑杀
5.6.3.1 鹌鹑发病时,应由执业兽医或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诊断。
5.6.3.2 应在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治疗,并按相关规定使用兽药。
5.6.3.3 在发生重大疫情时,应配合当地兽医行政部门实施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等扑灭措施。
5.7 废弃物处理
5.7.1 应将病死鹌鹑及时从健康禽群中剔除,并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处
理。
5.7.2 养殖场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按照 GB 18596 规定执行 。
5.7.3 对休药期或残留超标或卫生指标不合格的鲜蛋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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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 蛋品管理
6.1 鹌鹑蛋收集
6.1.1 每天应及时、定时收集鲜鹌鹑蛋。高温、高湿季节,收集鲜鹌鹑蛋每天应不少于 2次。鲜蛋装箱
后尽快交送蛋商或蛋品加工机构。
6.1.2 应轻拿轻放,蛋车避免颠簸与急刹车,防止蛋壳破损。
6.1.3 工作人员应在集蛋前后洗手消毒, 用于鲜蛋收集的容器、蛋车等应做好清洁、消毒。
6.2 分选、包装与标识
6.2.1 应剔除软壳、沙皮、破损、异形等次品蛋。
6.2.2 同一包装内鹌鹑蛋的等级、规格应一致。
6.2.3 包装的种类和标识应符合 SB/T 10895 的要求。
6.3 出入库
6.3.1 入库堆放,应轻搬、轻放,避免造成蛋品机械性损伤。
6.3.2 应分批装箱统一堆放,并标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质量检查记录。
6.3.3 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同库存放。
6.3.4 应保证产品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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