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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A 0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744.1—2012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 第 1 部分:总则 2012 - 12 - 18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12 - 20 实施 发 布 DB34/T 1744.1—2012 前    言 DB34/T 1744《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分为七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第 3 部分:政府采购; ——第 4 部分:产权转让; ——第 5 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 6 部分:特许经营权出让; ——第 7 部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本部分为 DB34/T 1744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本部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安徽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明伟、丁国强、于华、杨军、王旭、刘景森、张浩、郁彬、韩伟文。 I DB34/T 1744.1—2012 引    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法制化、市场化、公开化提出了更新 更高的要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政府 购买公共服务等已经成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的现代市场体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整合各部门分散建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 设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充分发挥市场 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新任务、新要求,中纪委在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现代 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安徽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统一规范的 公共资源现代交易市场是创新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重要任务;要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开展相关体制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近些年来,安徽合肥、蚌埠等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 管”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原分散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交易中心,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 完善了相应的综合服务设施,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服务。今年初,安徽省招标局推动省、 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联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 会的发展需要,影响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了交易成本,迫切需要完整、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 和总体规划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依据,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协 调性、系统性、科学性。近一段时间,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按照安徽省招标局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 市人民政府要求,在认真总结三年来实践形成的“蚌埠特色”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吸收省内外先进做 法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本标准体系是对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公共 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框架性设计,通过编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1744)”,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统一协 调指导、统一服务平台、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流程运作、统一服务标准”的“五统一”目标。 本标准体系重点建立集中统一、设施完备、技术先进、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优化公共资 源交易程序,为交易主体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以及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验收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交易平 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 II DB34/T 1744.1—2012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DB34/T 1744 的本部分给出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 求、服务内容、设施要求、机构与人员要求、管理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监督、投诉与评价的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61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GB/T 21064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GB/T 22081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0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资源 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授权的其他组织拥有、控制或管理的具有专业性、公益性的以及其他关系社会 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资产、资金和资源。 3.2 公共资源交易 1 DB34/T 1744.1—2012 指涉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政府购 买公共服务以及其他列入目录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3 相近含义术语 招标、采购、转让、出让、购买视为相近含义;投标人、供应商、受让方、受让人、供应方视为相 近含义。 4 基本原则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应坚持以下原则: ——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 ——依法、高效。 5 基本要求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不断完善交易规则,强化规则主导意识; ——加强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建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网络,固化流程,强化节点监控;不断提高服务效能,节约社会资源; ——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6 服务内容 6.1 交易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交易市场业务流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业务流程应符 合图 1 要求。 2 DB34/T 1744.1—2012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基 本 流 程 项 目 受 理 确 定 确 定 交 易 确 定 项 目 确 定 项 目 责 任 人 交 易 需 求 项 目 编 号 登 记 代 理 机 构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编 审 核 备 案 制 发 布 评 审 结 果 公 示 发 放 中标通知书 受 方 发 式 发 布 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公 告 合 同 合 同 签 订 备 案 抽 取 评 标 专 家 开 标 评 标 相 关 资 料 合 同 变 更 统 计 分 析 审 查 资 料 归 档 理 质疑、投诉 图1 6.2 交易服务内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出 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6.2.1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基本流程:项目受理登记、确定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式、项目编号、确定 项目责任人、确定项目需求、招标文件(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 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相关 资料统计分析、合同履约变更审查及资料归档。 6.2.2 政府采购基本流程:项目受理登记、确定代理机构、确定采购方式、项目编号、确定项目责任 人、确定项目需求、采购文件(公告)编制、采购文件(公告)备案、发布采购公告、发售采购文件、 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相关资料统计 分析、合同履约变更审查及资料归档。 6.2.3 产权转让基本流程:项目受理登记、确定代理机构、确定转让方式、项目编号、确定项目责任 人、确定转让需求、转让文件(公告)编制、转让文件(公告)备案、发布转让公告、发售转让文件、 看样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转让、确定受让方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产权转让合同备 案、组织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相关资料统计分析、合同履约变更审查及资料归档。 6.2.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本流程:项目受理登记、确定代理机构、确定交易方式、项目编号、确 定项目责任人、确定交易需求、编制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审核备案、发布出让公 告、审查报名、发售出让文件、确定出让底价或标底、开标拍卖竞价、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公示、合同备案、相关资料统计分析、合同履约变更审查及资料归档。 3 DB34/T 1744.1—2012 6.2.5 特许经营权出让基本流程:项目受理登记、确定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式、项目编号、确定项 目责任人、确定项目需求、出让文件(公告)编制、出让文件(公告)备案、发布出让公告、发售出让 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相关资 料统计分析、合同履约变更审查及资料归档。 6.2.6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基本流程:项目受理登记、确定代理机构、确定购买方式、项目编号、确定 项目责任人、确定项目需求、购买文件(公告)编制、购买文件(公告)备案、发布购买公告、发售购 买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相关 资料统计分析、合同履约变更审查及资料归档。 7 设施要求 7.1 办公场所与设施 7.1.1 应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和房屋结构应符合工作需求,宜有适当面积的停车场,方便 车辆通行和停放。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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