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网
ICS13 .120 Y 40 备案号: 43190—2014 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54/T0080—2014 藏 香 2014 08 14 发布 2014 08 20 实施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4/T0080—2014 目 次 前言 …………………………………………………………………………………………………………… Ⅰ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料 ………………………………………………………………………………………………………… 1 5 分类 ………………………………………………………………………………………………………… 1 6 技术要求 …………………………………………………………………………………………………… 1 7 试验方法 …………………………………………………………………………………………………… 3 8 出厂检验 …………………………………………………………………………………………………… 3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藏香共有成分测试方法 …………………………………………………………… 5 DB54/T0080—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 技术中心、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西藏吞柏古藏香有限公司、西藏优格仓工 贸有限公司、西藏彩轮藏药有限公司、扎囊县敏珠 林 寺 藏 香 厂、嘎 热 土 特 产 商 行、西 藏 珠 穆 拉 瑞 商 贸 发 展 有限公司、拉萨更桑商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晓钢、罗布、贡桑卓 玛、李 文 武、扎 西 央 宗、石 维 彬、袁 斌、达 瓦 玉 珍、龙 日 江 措、 当曲旦增、扎旦、卓玛次力、张平、寇军、更木青。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Ⅰ DB54/T0080—2014 藏 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藏香产品的术语和定义、 原料、 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用于寺庙、家庭、办公等场所使用的藏香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 GB/T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26386 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B/T26393 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藏香 以柏树粉末为主,以带黏性植物的皮、枝干、根 茎 的 粉 末 为 黏 合 剂,加 以 草 果、杜 鹃 叶、甘 松、丁 香、肉 豆蔻等制成的燃香。 3 .2 香型 用来描述藏香类产品中整体香气类型。 4 原料 原料为柏树粉末、榆树粉末、草果、杜鹃叶、甘松、丁香、肉豆蔻等。 5 分类 5 .1 按烟尘量分为:无烟香、微烟香、有烟香。 5 .2 按形状分为:末香、线香、瓣香、盘香等多种形状。 5 .3 按香型分为:檀香、沉香、药香等。 6 技术要求 6 .1 藏香共有成分 藏香共有成分为樟脑( 2 -茨酮)、丁香酚、雪松醇(柏木醇)、表木栓醇、无羁萜。 1 DB54/T0080—2014 6 .2 寺庙、家庭、办公等场所用香燃烧安全性能 原材料不得使用含镁及类似含镁的易燃易爆等物质。 点燃香体,熄灭火焰后,不得再产生可见的火焰。 6 .3 寺庙、家庭、办公等场所用香尺寸 线香可燃部分长度不超过 600 mm,且直径不大于 8 .0 mm。 6 .4 有害物质限量 6 .4 .1 燃烧后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燃烧后有害物质最大限量 项 目 指 标 甲醛/(mg/m3 ) ≤0 .10 甲苯/(mg/m3 ) ≤0 .1 苯/(mg/m ) ≤0 .05 3 二甲苯/(mg/m ) ≤0 .1 3 6 .4 .2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项 目 指 标 铅/(mg/kg) ≤15 .0 汞/(mg/kg) ≤3 .0 砷/(mg/kg) ≤5 .0 镉/(mg/kg) ≤3 .0 铬/(mg/kg) ≤2 .0 6 .5 烟尘量 6 .5 .1 无烟香、微烟香、有烟香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 6 .5 .2 烟尘量应符合表 3 要求。 表 3 烟尘量及分类 产品分类 烟尘量 无烟香/(mg/g) X ≤5 微烟香/(mg/g) 有烟香/(mg/g) 6 .6 产品使用性能 从点燃藏香到燃尽,中途不应自行熄灭。 2 X ≤30 X >30 DB54/T0080—2014 7 试验方法 7 .1 藏香共有成分 测试方法见附录 A。 7 .2 燃烧安全性能 取一支香,在室内不通风的条件下点燃,目测。 7 .3 寺庙、家庭、办公等场所用香尺寸 用钢直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7 .4 有害物质限量 按 GB/T26393 进行测试。 7 .5 烟尘量 按 GB26386 进行测试。 7 .6 产品使用性能 取一支香点燃后,目测。 8 出厂检验 8 .1 出厂检验由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批量由负责部门指定,在允许的情况下,应与生产方协商后确定。 8 .2 出厂检验按 GB/T2828 .1 中的特殊检验水平 S 2 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要求、试验 方法、不合格分类、接受质量限( AQL)按表 4 规定。 表 4 检验分类及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1 藏香共有成分 6 .1 7 .1 6 .2 7 .2 2 3 4 寺庙、家庭、办公等场所用香尺寸 燃烧性能 产品使用性能 6 .3 6 .6 7 .3 7 .6 不合格分类 AQL 值 A 6 .5 B 10 8 .3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6 .4 要求,烟尘量应符合 6 .5 要求,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 .1 标志 9 .1 .1 产品包装上应有以下中文标志: a) 产品名称、商标; 3 DB54/T0080—2014 b) 生产厂厂名、厂址; c)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d) 产品分类; e) 主要成分; f) 规格、数量; g) 检验合格标识; h) 注意事项、警示语,如:“点燃后注意安全”; i) 储存方法。 9 .1 .2 产品包装箱应有以下中文标志: a) 产品名称、商标; b) 生产厂厂名、厂址; c) 规格、数量; d)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符合 GB/T191 的要求; e) 生产日期。 9 .2 包装 包装应牢固,无破损、防挤压、防潮。 9 .3 运输 产品运输过程中严防雨雪淋湿,搬运时应轻装轻卸,切勿重压。 9 .4 贮存 产品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场所,远离火源,堆放位置与地面和墙的距离不小于 20cm。 4 DB54/T0080—2014 A (规范性附录) 附 录 藏香共有成分测试方法 A .1 原理 样品用正己烷 + 丙酮混合溶剂处理,取其澄清液,在 BR5MS 毛细管柱上进行气相色谱分离,采用一 级质谱检测,对测定共性特征物质使用质谱标准 NI ST08LIB 库检索,确定其化学组成。 A .2 仪器 A .2 .1 超声波提取仪。 A .2 .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A .3 试剂 A .3 .1 正己烷(分析纯)。 A .3 .2 丙酮(分析纯)。 A .4 测试方法 A .4 .1 仪器条件 色谱柱为 BR5MS 毛 细 管 柱 ( 30 m×0 .25 mm×0 .25μm);载 气 为 高 纯 度 氦 气,柱 内 载 气 流 量 为 1 .0 mL/mi n,进样口温度 为 250 ℃ 。 升 温 程 序:初 始 温 度 为 60 ℃ ,保 持 1 mi n,以 10 ℃/mi n升温至 150 ℃ 保持 0mi n,再以 5 ℃/mi n 升温至 250 ℃ 保持 0mi n,再以 20 ℃/mi n 升温至 280 ℃ 保持 8 .5mi n。 进样量为 1 .0μL,不 分 流。 质 谱 分 析 条 件: EI 电 离 源,电 子 能 量 70eV,接 口 温 度 280 ℃ ,离 子 源 温 度 230 ℃ ,扫描质量范围为 50u~500u;质谱检索标准库: NIST08LIB 库。 A .4 .2 样品溶液的制备 将样品粉碎后,准 确 称 取 0 .55 g±0 .05 g 于 离 心 管 中,加 入 10 mL 正 己 烷 + 丙 酮 ( 1+1),超 声 50 mi n,用 0 .22μm 滤膜过滤,滤液供 GC/MS 分析。 A .4 .3 分析 色谱分离后,对共性特征物质进行质谱标 准 NI ST08LIB 库 检 索,确 定 其 化 学 组 成,得 到 5 种 共 性 物 质名称(见表 A.1,图 A.1)。 表A .1 藏香共有成分及保留时间 峰号 1 2 3 4 5 名 称 樟脑 丁香酚 雪松醇 表木栓醇 无羁萜 保留时间 RT/mi n 7 .68 10 .53 14 .81 36 .90 37 .60 5 DB54/T0080—2014                K         图A .1 藏香共有成分 A .5 结果评价 藏香共有成分不少于 4 个,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6   DB54 T0080 2014 — /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藏 香 DB54/T0

pdf文档 DB54-T 0080-2014 藏香 西藏自治区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54-T 0080-2014 藏香 西藏自治区 第 1 页 DB54-T 0080-2014 藏香 西藏自治区 第 2 页 DB54-T 0080-2014 藏香 西藏自治区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5 09:50:00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