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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40 X08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65—2015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logistics pedigree tracking management for low-temperature food 2015 - 06- 18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565—2015 目 次 前言 ................................................................................ II 1 2 3 4 5 6 范围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总则 ............................................................................... 建立履历追溯体系 ................................................................... 履历追溯信息管理 ................................................................... 实施追溯 ........................................................................... 1 1 1 2 4 4 I DB12/T 565—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现代物流协会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玉斌 李雪军 郭儒家 陈慧娟 徐凤成 高峰 范旭 杜宝荣 孙彩英 杨奎发 刘璟 本标准为2015年6月首次发布。 II DB12/T 565—2015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包括冷藏、冷冻、生鲜等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的总则、体系建立、信息管 理及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冷链产业链中低温食品从供货至展售的过程追踪,涵盖各环节与其对应作业的质量状 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560-2015 冷链物流 温度检测与要求规范 3 总则 3.1 建立履历追溯体系,采集履历信息 应以供应链结合管理单位,建立履历追溯体系。体系内各环节应诚信、协作、配合,共同落实组织、 程序、实现、异常与监督等,并结合物联网等技术掌握关键流程与信息。 3.2 建立履历信息追溯与管理制度 3.2.1 组织 应设计供应链角色的合作关连,清楚权责分工。 3.2.2 程序 应设计管理步骤程序,确认各程序的记录节点与时点。 3.2.3 实现 应结合物联网技术与跨企业整合平台,设计企业内与跨企业间的履历信息采集与共享方式,建立履 历信息追溯与追溯系统。应用物联网技术追踪记录商品动态,及应用跨企业整合平台分享供应链履历信 息。 3.2.4 异常 应设计异常或紧急状态的记录与传达方式,并建立应急预案。 3.2.5 监督 应设计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机制,确认制度运行状况,提醒企业与员工时刻警觉。 1 DB12/T 565—2015 4 建立履历追溯体系 4.1 履历追溯信息 应包括但不限于表1信息。 表1 低温食品物流履历追溯信息 信息类型 入库储存质量检查 信息内容 采集方式 备注 储存区域、货品种类、货品储存 温湿度测定装置应能 365 天、24 履历记录须保存二年以 日期、时间、温度 小时持续记录库温变动;也可采 上。 用人工记录方式,每天至少三 次,并保存温度记录二年以上。 系统应自动计算每次温度变化 的时间长度。 理货区检查 理货作业区、日期、时间、温度, 每批出货商品进行理货时,采用 履历记录须保存二年以 原则上均应维持在 15℃以下(应 连续式温湿度记录,10 分钟记录 上。 依低温食品特性加以控制)。 一次。 系统应能自动将结果与后续装 车记录进行链接比对。 车辆设施设备检查 车辆、车辆状态、检查人员, 以人工勾选窗体或采用便捷勾 建议查核结果亦能记录于 确认车辆及运输装备以及制冷 选方式进行记录,检核后应尽速 运输文件上。 系统和除霜系统在良好状态。 将结果传回管理中心。 确认车厢内应无结露产生。 确认车辆与装载区结合门扉应 保持良好无损坏。 装车前货品温度检查 车辆、货品种类、检查人员、 以符合规范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履历记录须保存至该批货 检查日期、时间、温度 再以人工或通过无线传输方式, 品有效日期后六个月。 记录并回传管理中心。 建议查核结果亦能记录于 运输文件上。 出库装车品质检查 车辆、货品种类、检查人员,车 载运低温品须先进行车厢预冷。 装车时间:冷冻货品应在 厢预冷起始的日期、时间、温度, 预冷前,驾驶设定预冷温度,制 15 分钟以内:冷藏货品在 车厢预冷结束即开始装车的日 冷机开始工作,温度传感器即开 30 分钟以内。 期、时间、温度,装车结束的日 始记录。 履历记录须保存二年以 期、时间、温度 开始装车,制冷机关掉时点,即 上。 为预冷结束时间。此时,系统应 建议查核结果亦能记录于 进行初步检查,确认预冷温度至 运输文件上。 少在 10℃以下,否则应先行警 示。 装车结束,制冷机开始再启动之 时点,即为装车结束时间。 系统应自动计算每次装车的时 间长度。 运输质量检查 车辆、运输人员、运输日期、时 采用连续式温湿度记录,10 分钟 履历记录须保存二年以 2 DB12/T 565—2015 间、温度 记录一次,可视品项类别设定回 上。 传频率;每次车门打开后应自动 记录车厢温湿度,并标识日期与 时间。 系统应自动计算每次温湿度变 化的时间长度,作为警示与责属 的依据。 卸货前货品温度检查 卸货品质检查 验收质量检查 车辆、运输人员、准备卸货货品, 车门打开后,在符合规范的温度 履历记录须保存至该批货 卸货前的日期、时间、温度 计进行测量,再以人工或通过无 品有效日期后六个月。 线传输方式,记录并回传管理中 建议查核结果亦能记录于 心。 运输文件上。 车辆、运输人员、卸货货品, 到达送货点,制冷机关掉时点, 卸货时间:冷冻货品应在 卸货开始的日期、时间、温度 即为开始卸货时间。 15 分钟以内:冷藏货品在 卸货结束的日期、时间、温度 重新启动制冷机时点,即为卸货 30 分钟以内。 结束时间。 履历记录须保存二年以 系统应自动计算每次卸货的时 上。 间长度,作为检讨卸货时间之符 检查结果建议也能记录于 合性。 运输文件上。 运输人员、交货点、货品、验收 在符合规范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履历记录须保存至该批货 人员,验收日期、时间、温度 再以人工或通过无线传输方式, 品有效日期后六个月。 记录并回传管理中心。 展售温湿度检查 展售点、展售柜、展售货品、检 设定展售柜每日定期除霜时间。 每天应定期除霜。 查人员,展售期间的日期、时间、 温湿度测定装置应能 365 天、24 履历记录须保存二年以 温度 上。 小时持续记录柜温变动;也可采 用人工记录方式,每日至少记录 三次,但柜门开启时应作温湿度 记录,掌握开启时间。(展售柜 内货品的温度仅允许短时间升 高,升高时间应不超过 3℃) 系统应自动计算每次温度变化 的时间长度,作为警示。 4.2 质量标识 4.2.1 利用数码标识引导与管理。依 DB12/T 560-2015 建立低温食品品类分群,设计品类与温湿度管 控代码,与现有数码进行整合,扫读数码即可掌握温控标准,施行易辨识、易管理的引导标志。 4.2.2 以团体(如协会)为推动组织,设计并申请冷链物流质量标志,再经授权建立团体评级制度。待 评级制度建立,并授予优良企业实际运作资质,结合制度与标志保障符合质量规范的企业与货品,形成 优良企业与优良货品的辨识标志。 4.3 履历记录 4.3.1 记录载体 3 DB12/T 565—2015 为防止关键信息被疏漏或篡改,作为检核或提供给客户分享的供应链信息,应被记录于服务器端。 为及时正确记录供应链各阶段信息,可开发移动式记录载体,来支持各阶段信息记录。 4.3.2 记录内容 视客户需求或管理需求记录各项储存、运输作业信息;可依表1中信息内容挑选记录。 4.3.3 记录方式 以人工方式或电子化方式进行记录;人工方式设计纸质记录表,电子化方式则开发信息化系统。 4.3.4 记录核查 a) 交货验收时,核查履历记录比对客户要求规范,满足后签收交接。 b) 因应企业上级要求,规划定期、不定期查核时间与内容,确保服务绩效。 c) 设计查核表,包括货品出库检核表、车辆检核表、货品验收检核表、储存温湿度履历查核表、 运输温度履历查核表。 5 履历追溯信息管理 5.1 履历储存 5.1.1 应统一汇集履历信息,建立数据库。依设定分享供应链相关方,并作为管理单位查核的参考。 5.1.2 货品履历储存,货品相关记录统一储存至该批货品有效日期后六个月,作业相关记录则统一储 存二年以上。 5.1.3 储存信息应以权限管理方式开放查询,并详细记录查询人员。 5.2 履历传输 结合物联网技术建立履历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履历传输方式可分为如下模式: a) 采用及时传输或节点批量传输,当面临网络强度不佳状况或无投资相关设备,履历信息以暂存 记录方式先行记录于设备内存或纸质记录中,待下一控管节点再行批量传输回报。 b) 采用主动上传或应要求上传数据,依供应链成员的合作规范进行,可商定不同履历信息的上传 方式。 6 实施追溯 6.1 追溯要求 应保留相关追溯信息,积极响应提出追溯的要求。 6.1.1 管理部门抽查要求 管理部门建立履历抽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履历记录、保存与追溯,提高企业质量意识,促进相关 物流企业实施履历管理。 6.1.2 客户责属追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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