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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40.03 A 00 备案号: 湖 DB42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T 1246—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quality of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报批稿) 2017 - 03 - 20 发布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42/T 1246—2017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 3 6 监督与改进 ....................................................................... 12 I DB42/T 1246—2017 II DB42/T 1246—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湖北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民政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宜昌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辉、熊长英、何官静、杨志军、关红安、曹义隽、梁高芳、张文胜、厉燕妮、 钟梅、吴玫、吴冬云。 III DB42/T 1246—2017 IV DB42/T 1246—2017 引 言 人口快速老龄化,养老服务供给市场化改革势不可挡,养老产业转型升级、养老产业链拓展延伸、 养老新业态创新创造成为国家新型产业战略之一,公益化、商业化的社会养老机构不断涌现,养老机构 服务质量成为促进和评估区域养老事业发展的关键节点。 为了加快湖北省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切实贯彻落实提升、保持和创新湖北省养老行业及机构的服务 质量,制订本标准。 V DB42/T 1246—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及监督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内各养老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JGJ 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53、MZ 008、JGJ 12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养老评估服务 pension evaluation service 为确定老人的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并确认养老护理、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由专业人 员或者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政策,对老人身体、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生活状况、家庭 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3.2 生活照料服务 life care service 为老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照护。 3.3 护理服务 nursing service 通过护理干预为老人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及医疗照护。 1 DB42/T 1246—2017 3.4 医疗保健服务 health care service 为老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方面综合性卫生服务。 3.5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mental/spiritual support service 通过语言、文字等媒介,使老人的认识、情感和态度有所变化,增强适应性,保持和增进身心健康 的服务。 3.6 能力训练服务 ability training service 包括步态训练服务(对装假肢后的肢残老人进行行走姿势矫正)、听力语言训练服务(对聋哑老人 利用语言治疗和矫正训练设备进行听力训练、语言训练)、肢体训练服务(对肢残老人利用运动疗法、 作业疗法进行肢体训练)、智力训练服务(对智力障碍老人通过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手工作业训练进行 智力训练)、技能训练服务(对老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训练,为其生活自理创造条件)。 3.7 居家生活照料服务 home life care service 为居家的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 3.8 临终关怀服务 hospice service 帮助临终的老人减少死亡前的痛苦以及死亡后对家属精神上支持。 4 基本要求 4.1 机构 养老机构应依法取得许可并注册登记。设有医疗机构或委托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依法 取得许可。 4.2 人员 4.2.1 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膳食服务人员应经行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设有医疗机构 的,医生、药剂师、护士、医疗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为使各类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 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养老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并建立档案。 4.2.2 行政管理人员不宜超过养老机构职工人数的 10 %,医生、药剂师、护士、医疗技术人员不宜低 于养老机构职工人数的 15 %并保持合理结构。宜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满足服务要求的社会工作者、康 复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登记志愿者不宜低于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总数的 20 %。 2 DB42/T 1246—2017 4.2.3 为自理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不宜低于自理老人人数的 10 %,为介助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 护理员不宜低于介助老人人数的 17%, 为介护老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不宜低于介护老人人数的 25 %。 4.3 环境和设施设备 环境和设施设备应符合GB/T 29353-2012中第7章的要求。 4.4 运行管理 4.4.1 总则 养老机构的运行管理应符合GB/T 29353-2012中第6章的要求。 4.4.2 信息管理 4.4.2.1 养老机构应明示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入住条件、入住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4.4.2.2 养老机构宜利用互联网网站等方式为社会和老人提供信息服务。 4.4.3 服务提供 4.4.3.1 养老机构应制定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指导服务项目的实施,技术操作规范的内容应包含但不 限于:操作步骤、关键控制点及要求、必要的设施设备、时限或频次、记录要求、安全保障措施要求。 4.4.3.2 养老机构应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4.4.3.3 养老机构应定期对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建立投诉渠道和处理程序, 持续改进服务。 4.4.4 服务合同管理 4.4.4.1 服务合同应规定老人和相关第三方的服务要求和应履行的义务,同时应规定养老机构服务提 供的要求和应履行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 4.4.4.2 养老机构应建立合同评审、合同确认、合同变更相关制度,并按以下要求进行: a) 老人和相关第三方的服务要求得到确认; b) 养老机构有满足老人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的能力; c) 合同的变更在养老机构和老人及相关第三方之间得到有效沟通。 4.4.5 安全管理 4.4.5.1 应识别可能影响老人的不安全因素,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 4.4.5.2 应针对自然灾害和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1 养老评估服务 5.1.1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应包括: 3 DB42/T 1246—2017 a) 针对老人整体状况的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老人护理等级及服务需求; b) 评估范围包括日常生活能力、躯体健康状况、精神心理状况、社会参与能力及经济状况。 5.1.2 养老评估服务要求 5.1.2.1 养老机构应配备养老评估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应由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进行 评估。 5.1.2.2 应在不同阶段进行入院评估、例行评估和即时评估。 5.2 生活照料服务 5.2.1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应包括: a) 个人清洁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按摩、拍背、协助整理个人 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 b) 穿衣,包括协助穿衣、帮助扣扣子、更换衣物、整理衣物; c) 修饰,包括理发、梳头、剪指(趾)甲、修面(剃须); d) 饮食起居,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鼻管喂食。 e) 入厕,包括定时提醒入厕、使用便盆、尿壶,协助入厕排便、排尿; f) 口腔清洁,包括刷牙、漱口、协助清洁口腔、假牙的处理; g) 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洗胸背部、擦洗腿部、沐浴(包括人工和使用工具协助洗澡); h) 压疮预防,包括保持床单干燥、定时调整卧位(翻身)、清洁皮肤、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 i) 便溺护理,包括协助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 5.2.2 生活照料服务质量要求 5.2.2.1 养老机构应配备生活照料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根据老人评估情况、老人或相关第三方具体 需求提供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a) b) c) d) 四无,无压疮、无坠床、无烫伤、无跌伤; 五关心,关心老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睡眠、排泄; 六洁,皮肤、口腔、头发、手足、指(趾)甲、会阴部清洁; 七知道,知道每位老人的姓名、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个人爱好、所患疾病情况、家庭情况、 使用药品治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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