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220 Y 55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757—2020 滑雪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 Class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for ski area 2020 - 09 - 17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1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757—202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等级划分与标识 ..................................................................... 2 5 等级评定原则 ....................................................................... 2 6 等级评定规则 ....................................................................... 2 7 等级管理...........................................................................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必备条件检查表 .................................................. 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滑雪场所等级评定细则 ............................................ 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 ......................................... 23 I DB11/T 1757—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体育局。 本标准起草人:宋雪阳、黄希发、洪扬、臧超美、祝伟民、张学谦。 II DB11/T 1757—2020 滑雪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滑雪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与标识、等级评定原则、等级评定 规则、等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滑雪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9079.6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 3 术语和定义 GB 19079.6-2013和DB11/T 875-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滑雪场所 ski area 向社会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进行与滑雪有关的训练、竞赛、健身和休闲活动的场所。 [GB 19079.6—2013,定义3.1] 3.2 滑雪巡逻员 ski patrol 负责滑雪场内雪道安全运行(包括检查雪量、雪质、安全隐患等)和雪道救援的人员。 [DB11/T 875—2017,定义3.6] 3.3 滑雪道 ski trail 展开滑雪活动的专门滑行区域。 [GB 19079.6—2013,定义3.4] 3.4 雪具 ski equipment 滑雪运动使用的滑雪板、固定器、滑雪靴、滑雪杖等基本器具,以及滑雪服装、滑雪帽、滑雪镜、 滑雪手套、滑雪头盔、滑雪护具等安全装备。 [GB/T 31170—2014,定义3.2] 3.5 滑雪魔毯 moving carpet 以传送带方式运送滑雪人员的运输工具。 [DB11/T 875—2017,定义3.5] 1 DB11/T 1757—2020 3.6 服务提供 service provide 滑雪场所为满足顾客需求,同顾客接触时采取的措施和行为。 3.7 服务效能 service effectiveness 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效果。 4 等级划分与标识 4.1 滑雪场所等级分为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 A、B、C。 4.2 等级标识分别用 A、B、C 三个字母表示。 5 等级评定原则 滑雪场所等级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科学性、指导性、发展性的原则。 a) b) 6 等级评定规则 6.1 申报等级评定的滑雪场所应符合附录 A 中表 A.1 的要求,并满足下列要求: ——A 等级应符合表 A.2 的要求; ——B 等级应符合表 A.3 的要求; ——C 等级应符合表 A.4 的要求。 6.2 等级评定要素分为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服务提供、服务效能五大评定要素。各评定 要素的满分分值分别为服务设施 300 分、服务人员 100 分、服务管理 200 分、服务提供 200 分、服务效 能 200 分,总分共 1000 分。 6.3 评定应按照附录 B 给出的评分细则进行。其中 A 等级应不低于 900 分,B 等级应为 750 分~899 分,C 等级应为 500 分~749 分。 6.4 滑雪场所顾客满意度测评参见附录 C。 7 等级管理 7.1 7.2 7.3 7.4 2 滑雪场所等级资质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滑雪场所等级的标牌、证书和证书副本应统一制作、核发。 滑雪场所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属等级应立即取消,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等级评定。 取消等级的滑雪场所,应停止悬挂、使用原等级标识和证书。 DB11/T 1757—2020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必备条件检查表 A.1 A.2 A.3 A.4 表A.1 给出了滑雪场所通用必备条件检查表。 表A.2 给出了A等级滑雪场所必备条件检查表。 表A.3 给出了B等级滑雪场所必备条件检查表。 表A.4 给出了C等级滑雪场所必备条件检查表。 表A.1 通用必备条件检查表 序号 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评价内容 滑雪场所应证照齐全,连续运营满两年。 滑雪场所经营主体近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消防、食品、环保、质量等责任事故, 未被列入国家、北京市企业信用黑名单。 滑雪场所应符合 GB 19079.6 规定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应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索道管理和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国家相关执业资格证明方能上岗。 室外滑雪道总面积应不小于 6000 ㎡。室内滑雪道总面积应不小于 3000 ㎡。 雪层压实之后的厚度应不小于 30 cm,雪面上不得有裸露的土石等杂物,雪层表面不得形成冰状。 每条雪道终点停止区地势平缓。室外滑雪道终点停止区面积应不小于 1000 ㎡,室内滑雪场终点停止区面积应不小于 500 ㎡。终点 停止区末端应加装安全防护设施。 索道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 应在滑雪道的危险地段设有安全网、保护垫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应配备滑雪道平整专用机械设备。 应设有急救室,配备专用急救器材。 应配备滑雪器材维护、修理的专用设备。 是否达标(是/否) 3 DB11/T 1757—2020 表A.1 通用必备条件检查表(续) 序号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4 4 评价内容 滑雪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器材应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应有衣物储存柜。 应有男、女卫生间。 应有广播、通讯设备。 公共指示用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 室外滑雪场应提供当日天气预报。 公共卫生区域应保持清洁。 室内滑雪场和提供夜场滑雪服务的室外滑雪场,滑雪道灯光的水平照度应不低于 200 lx。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与救护制度,以及设备设施维护制度,卫生环境管理制度。 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在公共活动区域的醒目位置设有“滑雪人员须知”、“滑雪者行为与安全守则”和各种滑雪道、提升设备分布图。对涉及安全的 事项和特殊要求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公共区域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滑雪场所应配有救护人员。 专用急救设备应放在滑雪区域内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滑雪场所应有不少于 5 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名录、照片及证书编号。 滑雪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应佩戴明显标识。 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应有标识并保持畅通。 滑雪场所的室内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是否达标(是/否) DB11/T 1757—2020 表A.2 A 等级滑雪场所必备条件检查表 序号 1 2 3 4 项目 是否达标(是/否) 滑雪道面积应不少于300000 ㎡。 应有初、中、高级滑雪道,且高级滑雪道不少于2条。 应有单板滑雪、双板滑雪项目,并专设单板滑雪场地。 应有客运架空索道。 表A.3 B 等级滑雪场所必备条件检查表 序号 1 2 3 4 评价内容 是否达标(是/否) 滑雪道面积应不少于200000 ㎡。 应有初、中、高级滑雪道,且中级滑雪道不少于2条。 应有单板滑雪、双板滑雪项目,并专设单板滑雪场地。 应有客运架空索道。 表A.4 C 等级滑雪场所必备条件检查表 序号 1 2 评价内容 是否达标(是/否) 滑雪道面积应不少于100000 ㎡。 应有初、中级滑雪道,且中级滑雪道不少于2条。 5 DB11/T 1757—2020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滑雪场所等级评定细则 B.1 按照表B.1 中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说明进行评定,根据滑雪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每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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