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20 CCS A 00 DB 3202 无 锡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02/T 1017—202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体系建设规范 文稿版次选择 2021 - 05 - 17 发布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5 - 24 实施 发 布 DB3202/T 101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光伟、盛萍。 I DB3202/T 1017—202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体系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标准体系结构 与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无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体系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体系 standard system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来源:GB/T 13016-2018,2.4] 3.2 标准体系表 diagram of standard system 一种标准体系模型,通常包括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还可以包含标准统计表和编制说明。 [来源:GB/T 13016-2018,2.6] 3.3 党政机关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4 办公用房 administritive 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 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1 DB3202/T 1017—2021 4 基本原则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体系建设应遵循: a) 体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特点和特色,促进办公用房管理有序发展; b) 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 c) 促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d) 提高办公用房管理质量,全面协调开展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e) 坚持持续改进。 5 总体要求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6 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际需要,编制标准,不断完善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相互协调。 标准体系可依据本规范,结合办公用房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删减和扩充。 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符合国家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的分类和编写要求。 标准体系表编制应符合 GB/T 13016 的要求。 标准编写应符合 GB/T 1.1 的要求。 标准体系 6.1 标准体系结构图 图1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体系结构图的一种参考模型。 图1 6.2 办公用房权属标准 6.2.1 办公用房权属包括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 2 DB3202/T 1017—2021 6.2.2 应统一办公用房权属管理,收集、制定办公用房权属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规范,包括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的主体、流程、要素等; b) 办公用房权属台账管理规范,包括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办公用房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如办 公用房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总 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账账相符,与办公用房实际状况账实相符,与权属证书信息账 证相符。 6.3 办公用房配置和使用标准 应明确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租用和处置要求,盘活办公用房资源,收集、制定办公用房配置和使 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办公用房配置规范,包括配置的标准、方式、原则以及配置流程等; b) 办公用房使用规范,包括使用单位按标准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报批等审批程序,以及使用单位 的使用要求、职责等; c) 办公用房租用规范,包括合理性审查、确定租金标准、申请报批程序等; d) 办公用房处置规范,包括处置方式、处置要求、资金收益管理要求等。 6.4 办公用房建设审批标准 应收集、制定办公用房建设审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以 及办公用房建设合理性审查、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审批等要求。 6.5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 6.5.1 办公用房维修包括: a) 日常维修:及时修复或排除房屋或其设备设施的轻微损伤或小故障,保持房屋及其设施正常使 用功能和运作的日常维护、保养; b) 大中修(含专项维修):对办公用房或其设备设施进行一个或多个系统的大修或中修,如大范 围的结构补强加固、改造,装饰装修的修复、更新或各种设施的重新调整、设置、改装、改造 或更新。 6.5.2 应执行上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或参照制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规范,包括: a) 办公用房日常维修工作规范,包括日常维修、维修主体、维修范围、维修资金及标准、日常维 修档案等; b) 办公用房大中修工作规范,包括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工作职责、办公用房大中修应遵循的基 本原则、必要性审查、大中修内容、审批程序、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等。 6.6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标准 6.6.1 应推行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统一管理机制,收集、制定物业管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物业服务综合管理规范,包括物业服务机构、服务人员配置、服务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建设及 实施、组织运行等; b) 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规范,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 通风道、大厅大面积玻璃顶等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外墙幕墙的养护等; c) 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 供电系统:对区域内的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电开水炉等低压用电 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3 DB3202/T 1017—2021 给排水系统:对物业管理区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 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水 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 3) 电梯系统:全责保养维护; 4) 空调系统:所有空调的日常养护维修。 d)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包括日常保洁保养、垃圾、废弃物清理和分类、卫生防疫等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所有环境卫生保洁; e) 绿化管理规范,包括办公用房使用范围内的绿化带的树木、花草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f) 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规范,包括物业服务质量的考核主体、对象及范围,考核依据、内容、方式、 标准、奖惩办法、考核机构及职责等。 6.6.2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标准应兼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应设置考核指 标,包括但不限于: a) 特殊岗位上岗证持有率; b) 环境卫生、清洁率; c) 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 d) 维修、报修及时率,返修率; e) 服务有效投诉率,处理率; f) 满意率。 2) 6.7 办公用房资金管理标准 6.7.1 应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办公用房建设、维修、租用、物业等所需的资金。 6.7.2 应收集、制定办公用房资金管理标准,包括在办公用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出租、拍卖收益,以 及办公用房建设、维修、租用、物业费用等内容。 6.8 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标准 应建立办公用房动态和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要求,收集、制定办公用 房信息化管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规范,包括:实时动态管理、产权产籍管理、配置使用管理、使用标准管 理、统一维修管理、统计分析、数据报表等; b) 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包括: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建设的软件与设备、文件格式、业务流 程与应用、信息交换、数据处理等。 6.9 办公用房监督检查标准 应建立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收集、制定办公用房监督检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使用单位自查自检工作规范,包括明确自检自查人员、频次、使用的标准、对象、范围、台账 记录等; b) 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 监督检查形式,包括抽查、普查等; 2) 频次; 3) 范围; 4) 内容:使用单位管理责任、使用单位管理工作台账、办公用房整体使用面积、人均办公室 使用面积、闲置办公用房综合管理等。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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