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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CCS A00 廊 1310 坊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310/T 264.4—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4 部分:融合发展 2021 - 12 - 10 发布 2022 - 01 - 10 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10/T 264.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310/T 264《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4部分。DB1310/T 264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运行体系; ——第3部分:人员管理; ——第4部分:融合发展; ——第5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第6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第7部分: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9部分:经费保障; ——第10部分:阵地建设; ——第11部分:网格化管理; ——第12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组织部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艳莉、张永慧、胡学权、李婷、吴伯涛、欧阳嘉禧、杜芮瑶、陈新雨。 I DB 1310/T 264.4—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4 部分:融合发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融合发展的术语和定义、融合主体、融合原则、工作目标、 六联融合、工作机制和绩效共评。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区域内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六联融合 将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以“党组织+党组织”“党建联盟” 和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资源清单、供需清单、签订双向协议书等形式,打造成为“组织联建、党员联育、 阵地联筑、事务联商、困难联帮、治理联抓”的融合型党组织。 4 融合主体 社区、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他具备融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 5 融合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 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以“党建链”引领“产业链”“服务链”“业务链”“经营链” 等工作链,整合各方力量,实现要素联动、单位互促、资源共享,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主动创新 客观认识全域融合党建工作的创新性、探索性、阶段性,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实 际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工作规律,更好地指导具体实践。 坚持资源共享 1 DB 1310/T 264.4—2021 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进行双向自愿融合共建。经济上有条件的,支持共建 单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和服务条件;人才上有优势的,帮助共建单位开展党员教育和居民文 体活动;活动场所便利的,为共建单位开放,共同开展各类为民服务。 6 工作目标 组织相加 打破条块、隶属等限制,采取“支部+支部”“支部+党小组”“党小组+党小组”等方式,把有共 同愿景、共同需求的各类党组织链接起来,实现从单兵突进向整体提升转变。 工作相融 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联建共管”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六联融合长效机制,推进融合型党组织规 范化实体化运行,实现从简单相加向深度相融转变。 党建引领 明确融合型党组织在政治、组织、阵地、队伍、能力等方面的引领任务,推动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各 类组织和群体,实现党组织全面引领各类组织建设。 共享共赢 以党建链带动社会资源、整合各方力量,推动产业链上要素互联、工作链上单位互促、服务链上资 源共享,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发展共赢。 7 六联融合 组织联建 7.1.1 结对共建党组织应相互了解组织设置是否合理、制度是否完善、阵地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 是否充分等情况。 7.1.2 通过定期沟通、联办活动等方式,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信息资源。 7.1.3 应选派政治思想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参加并指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学习 培训等党建活动。 7.1.4 结对共建党组织定期开展组织联建活动。 党员联育 7.2.1 结对共建党组织应有计划、有梯次地选派本党组织优秀后备干部或缺乏一线工作经历的党员到 结对共建党组织开展实践锻炼。 7.2.2 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互动活动,把在工作一线、重要岗位的优秀职工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职工培养 成生产经营骨干、服务群众的标兵。 阵地联筑 7.3.1 在文化、教育、场地等方面,统筹使用共建双方公共资源。 2 DB 1310/T 264.4—2021 7.3.2 共建方党组织可为社区党组织提供解决或改善办公及活动场所、群众文体活动场所和为民服务 场所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持,也可为党员干部群众提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7.3.3 社区党组织应充分利用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播放站等资源,为共建方提供服务。 事务联商 7.4.1 7.4.2 调。 共建方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应定期交流经验,共享党建信息。 针对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对共建党组织应聚合驻区单位等力量,在全域内综合协 困难联帮 7.5.1 定期收集群众需求,动员驻区单位认领,帮困难家庭改善生活、解决难题。 7.5.2 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责任区、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和包联到户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采 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组织广大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7.5.3 定期组织志愿服务,开展助老、助弱、助残、助学等公益性服务。结对帮困对象由社区党组织 负责提供,实行动态管理。 治理联抓 7.6.1 结对共建党组织宜共同担负社区治理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组织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单 位、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 7.6.2 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联谊活动,建立健全群 防群治、安全看护等制度。 8 工作机制 议事决策 8.1.1 依托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协 调解决难点问题、督促落实重点任务。 8.1.2 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8.1.3 各成员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景,研究制定工作章程、共建协议。 8.1.4 按照联合谋划、分头决策、共同实施的原则,制定工作例会、联席会商等制度。 8.1.5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 1 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组织链接 8.2.1 各结对共建党组织要分别确定 1 名共建联络员,具体负责共建融合活动的协调联络。 8.2.2 建立共建台帐,详细记录开展共建活动情况。 8.2.3 统筹产业、区域、行业发展实际需求,根据组织规模、党员数量等情况,按照不限数量、不设 界限、因需而联、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签订共建协议、组织各方共议等方式开展党建联建。 供需对接 8.3.1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有机对接各融合党组织相关联的“产业链”“服务链”“业务链” “经营链”。 3 DB 1310/T 264.4—2021 8.3.2 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见附录 A)、资源清单(见附录 B)、供需清单(见附录 C),签订双向认 领协议书(见附录 D),明确认领事项、完成时限、负责人、联系人等内容。 8.3.3 引导相关成员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接受任务、踊跃认领岗位、积极开展服务。 动态管理 8.4.1 建立结对共建党组织基本情况信息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分析 研判,实施动态调整。 8.4.2 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成员单位,及时进行规范调整。 8.4.3 对无故三次不参加共建组织机构召集的会议、重要活动、重点工作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8.4.4 对运行情况良好、作用发挥充分、群众反映较好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9 绩效共评 双向述职 9.1.1 每年年底,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召开双向述职会议。 9.1.2 参会对象为结对共建党组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街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等人员。 9.1.3 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与结对共建党组织成员单位就落实六联融合职责情况、共建项目进展 情况等分别述职。 双向评议 9.2.1 参加双向述职会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结合述职情况,分别对所评价的对象进行现场评 议。 9.2.2 评价意见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档次。 9.2.3 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和结对共建党组织要将意见、建议整理汇总,明确整改时间和方案, 限期整改,及时公开。 9.2.4 双向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双向反馈 9.3.1 结对共建党组织的评价结果,由街道党工委负责抄报其上级党组织。 9.3.2 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的评价结果报送区(市、县)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街道党工委书记、 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内容。 4 DB 1310/T 264.4—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问题清单 表 A.1 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问题类别 具体内容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注:针对结对共建党组织组织设置是否合理、制度是否完善、阵地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互助制定联建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和党建工作台账。 5 DB 1310/T 264.4—2021 附 录 B (资料性) 资源清单 表 B.1 资源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资源类别 资源名称 提供资源具体内容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6 DB 1310/T 264.4—2021 附 录 C (资料性) 需求清单 表 C.1 需求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需求类别 需求名称 需求具体内容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 DB 1310/T 264.4—2021 附 录 D (资料性) 结对共建党组织双向认领协议书 甲方(提供方): 乙方(认领方): 项目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认领 项目,类型(□常态型 □活动型),时间个月。认领项目从本协议书签订 之日起开展实施; 二、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甲乙双方需指派专人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三、在乙方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调配合; 四、项目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开展的项目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并将结果通报双方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五、项目的验收评价等级作为结对共建党组织建设项目认领工作的考核评比依据;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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