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60 CCS A00 廊 1310 坊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310/T 264.1—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2021 - 12 - 10 发布 2022 - 01 - 10 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10/T 264.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310/T 264《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1部分。DB1310/T 264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运行体系; ——第 3 部分:人员管理; ——第 4 部分:融合发展; ——第 5 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第 6 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第 7 部分: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 8 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 9 部分:经费保障; ——第 10 部分:阵地建设; ——第 11 部分:网格化管理; ——第 12 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组织部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艳莉、张永慧、胡学权、李婷、吴伯涛、欧阳嘉禧、杜芮瑶、陈新雨。 I DB 1310/T 264.1—2021 引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 树立城市基层党建理念,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以抓重大任务落实为检验,以党 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主线,做强街道、做优社区、做实系统、做活治理,着力构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轴 心,辖区内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协调联动、互促共融的城市基层 党建新格局,使党的建设全面覆盖。 II DB 1310/T 264.1—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的基本原则、运行体系、人员管理、融合发展、党务居务公开、非公企 业和社会组织、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党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网格化管理、党建品牌 建设。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区域内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310/T 264.5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5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DB1310/T 264.10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10部分:阵地建设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4.1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各类组织、 各项工作的组织体系、平台载体和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城市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4.2 坚持人民满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城市 基层治理,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4.3 坚持系统建设 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在根据本领域特点和规律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 同向发力、齐头并进,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 4.4 坚持问题导向 结合城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任务,紧盯工作中暴露的力量不足、联动不够等问 题短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的实践创新、机制创新。 1 DB 1310/T 264.1—2021 5 运行体系 城市基层党建运行体系由区(市、县)委、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 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六级构成,见图1。 图1 6 城市基层党建六级运行体系构成图 人员管理 6.1 街道党工委书记 深入研究责任清单,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定期督导、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落 实落地。 6.2 社区党组织书记 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研究办法和措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3 社区工作者 2 DB 1310/T 264.1—2021 采取选任和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社区工作力量,完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机制,建立 “选、育、管、用”链条较为完整的职业体系。 6.4 楼门长 通过个人申请、征求意见、公示选聘等程序优先推选党员担任楼门长;明确楼门长做好党的政策宣 传员、建设参谋员、文明引导员、民事调解员、群众服务员、民情信息员等工作职责。 7 融合发展 7.1 融合主体 社区、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他具备融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 7.2 融合方式 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育、阵地联筑、事务联商、困难联帮、治理联抓等方式,强化基层党组织在 城市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8 党务居务公开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具体公开内容详见DB1310/T 264.5。 9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统筹推进本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全覆盖,加强新兴领域、互联网、物流快递、 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律师等行业和商务楼宇(商圈)党建,加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 员三支队伍建设。按照“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 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高”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 10 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 加强和推进红色物业、业主委员会建设,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属地与行业协会双重管理机制, 全面落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二三一”工作要求,建立以党员为骨干力量的“红色业主委员会”,实现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 注:“二三一”工作要求即“二”即扩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三”即建立健全交叉任职、 协商议事、监督管理机制,“一”即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居民群众与经营发展的关系。 11 党员队伍建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严格 落实党员发展程序,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原则详实记录发展党员全过程,以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 3 DB 1310/T 264.1—2021 12 经费保障 12.1 工作经费 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申请社区工作经费。 12.2 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申请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13 阵地建设 13.1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建等形式,按照“6+1+N”的标准设置功能区,落实统 一门头设置、统一上墙制度、统一档案规格、统一彩页格式“四统一”标准,详见DB1310/T 264.10。 13.2 园区(社会组织、商务楼宇、商圈)党群服务中心 因地制宜推进园区(社会组织、商务楼宇、商圈)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按照“5+1+N”标准规范功 能室设置。 13.3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活动室 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 织党群活动室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 14 网格化管理 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 的社区治理架构;以每300户~500户居民或每1000人左右为基本单元,统筹纳入党建、综治、维稳、应 急、社保、综合执法等职能;深化“群众说事、干部解题”机制,对群众诉求统一接收、分流派单、跟 踪处理。 15 党建品牌建设 开展“创星争先”和“红色领航、助力发展”城市基层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将具有潜力的党组织、 党建工作、党员团队等类型品牌纳入区(市、县)级党建品牌培育库,本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4 DB 1310/T 264.1—2021 参 考 文 献 [1] 中国共产党章程. [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5]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6]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9〕30号). [7] 关于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冀组发〔2020〕7号). [8] 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 (冀民〔2020〕98号). [9] 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建设的意见 (冀组字〔2017〕14号). [10] 关于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开展基层党组织创星争先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通知 (廊组字〔2020〕24号). [11] 关于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廊组字〔2020〕72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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