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60 CCS A00 廊 1310 坊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310/T 264.12—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12 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2021 - 12 - 10 发布 2022 - 01 - 10 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10/T 264.1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310/T 264《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12部分。DB1310/T 264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运行体系; ——第3部分:人员管理; ——第4部分:融合发展; ——第5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第6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第7部分: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9部分:经费保障; ——第10部分:阵地建设; ——第11部分:网格化管理; ——第12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组织部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艳莉、张永慧、胡学权、李婷、吴伯涛、欧阳嘉禧、杜芮瑶、陈新雨。 I DB 1310/T 264.12—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12 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创星争先”评定和“红色领航、助力发展”品牌创建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区域内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创星争先”评定和“红色领航、助力发展”品牌创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客观公正; ——科学严谨; ——全面准确; ——注重实效。 5 “创星争先” 概述 通过对社区党组织考评定星、分类定级,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社区党组织精细化 建设水平。 活动范围 在社区开展“创星争先”活动,具体星级设定及评定标准详见附录A。 资格审核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a) 因社区“两委”成员工作不力,化解问题不及时,稳控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多次进京赴省 上访,给区(市、县)信访稳定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处理信访问题中已做到“三到位一 处理”、“四不欠账”的除外; 1 DB 1310/T 264.12—2021 注1:“三到位一处理”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 的依法处理。 注2:“四不欠账”即政策上不欠帐、法律上不欠帐、经济上不欠帐、感情上不欠帐。 b) c) d) 社区“两委”班子不健全,缺配 3 个月以上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未经区级联审、涉黑涉 恶或受刑事处罚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的; 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违规使用或利用虚假材料、凭证骗取专项经费等情形的。 启动当年星级评定工作《通知》中,明确规定取消参评资格和“不定星”的其它内容。 评定时间 星级考核评定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进行。 评定主体 以区(市、县)委组织部、街道(乡镇)党(工)委为主组织实施。 评定步骤 5.6.1 街道初审 在社区党组织自我认定的基础上,由街道(乡镇)党(工)委对所辖社区党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 核结果和社区排名在所辖社区进行7天公示,经街道(乡镇)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社区党组织定星意 见,上报区(市、县)委组织部。 5.6.2 区(市、县)委组织部复审 区(市、县)委组织部对各街道(乡镇)党(工)委上报的社区党组织初步定星意见,联合纪检、 民政、政法、信访、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并抽查复审。 5.6.3 星级确定 区(市、县)委组织部根据复审结果对各街道(乡镇)党(工)委定星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各社区 党组织定星情况名单,提交区(市、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社区党组织星级。 资金奖励 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发放程序 经各区(市、县)委审核确定各社区党组织星级后,由区(市、县)委组织部申请专项资金。资金 到位下拨至各街道(乡镇)党(工)委,由各街道(乡镇)党(工)委负责发放。 6 “红色领航、助力发展” 概述 开展以“红色领航、助力发展”为主题的城市基层党建品牌创建,围绕“党建工作项目化”,在内 容、形式、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推陈出新。 2 DB 1310/T 264.12—2021 品牌类型 6.2.1 党组织品牌 应具有独特的党建文化,完善的工作机制,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载体,党组织和党员作 用发挥好,具有较强社会满意度和美誉度的基层党组织。 6.2.2 党建工作品牌 经过实践检验,具备较强实用性和推广性的成效显著的党建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工作方法。 6.2.3 党员团队品牌 受过中央和省市区(市、县)级表彰的党员团队或多数成员为党员的,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号召力的志愿服务团队或工作团队。 品牌标准 品牌典型均应达到品牌形象、创建机制、工作规范、工作载体、工作实效五项内容要求。 6.3.1 具体内容 6.3.1.1 有鲜明的品牌形象 品牌形象涵盖品牌名称、创建主题和工作内涵,突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特色,简短有力,易懂易记, 提倡形成凝练别致、寓意深刻的品牌标识。 6.3.1.2 有完善的创建机制 有创建特色党建工作品牌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体系健全。 6.3.1.3 有标准的工作规范 建立系统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强,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高。 6.3.1.4 有丰富的工作载体 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开展贴近自身的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踊跃参与,群众积极支持。 6.3.1.5 有较好的工作实效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社会贡献度和满意度较高,具有示范导向和辐 射带动作用;党建工作方法理念新、措施实、成效好、制度全,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创建步骤 6.4.1 品牌申报 由区(市、县)委组织部年初组织实施,基层党(工)委按照创建类型和标准,择优推荐符合条件 的党建品牌参加申报。 6.4.2 品牌评审 3 DB 1310/T 264.12—2021 组织召开评审会,采取现场“汇报+点评”的形式,经过评审委员会评比论证,将评审出的基层党 建品牌纳入“红色领航、助力发展”城市基层党建品牌培育库。 6.4.3 品牌培育 对纳入“红色领航、助力发展”城市基层党建品牌培育库的党建品牌,制定培训周期,邀请专家、 学者成立党建智库团,通过组织经常性的联系指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对党建品牌跟踪培育。 6.4.4 品牌认定 每年12月,对品牌培育库中的基层党建品牌培育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具有较强示范性、较高知名 度和美誉度的党建品牌,认定为“城市基层党建品牌”并予以授牌。 4 DB 1310/T 264.12—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内容及标准 A.1 社区党组织星级设定及评定标准 A.1.1 星级设定 “党建星”“规范星”“服务星”“管理星”4颗星。 A.1.2 评定标准 A.1.2.1 党建星 要求做到社区“两委”班子健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突出。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共驻共 建活动扎实开展。社区党员管理到位,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严格。党员作用发挥充分,在 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制度落实到位。 A.1.2.2 规范星 要求做到社区议事决策、目标承诺、财务管理、党员管理、服务群众等制度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信 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社区各项工作运行规范、管理有序。 A.1.2.3 服务星 要求建好集办公、议事、服务、活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 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完善,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资源,推行“一站式” 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让党员群众就近享受便利服务。 A.1.2.4 管理星 社区党组织职能定位准确,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机构设置合理优化,统筹设置基层 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与驻辖区单位联系紧密,共驻共建扎实开展。社 区干部、工作者素质高、技能强,认真负责。 5 DB 1310/T 264.12—2021 参 考 文 献 [1] 关于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开展基层党组织创星争先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通知 (廊组字〔2020〕24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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