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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CCS A00 廊 1310 坊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310/T 264.5—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5 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2021 - 12 - 10 发布 2022 - 01 - 10 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10/T 264.5—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310/T 264《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5部分。DB1310/T 264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运行体系; ——第3部分:人员管理; ——第4部分:融合发展; ——第5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第6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第7部分: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8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9部分:经费保障; ——第10部分:阵地建设; ——第11部分:网格化管理; ——第12部分:党建品牌建设。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组织部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赢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艳莉、张永慧、胡学权、李婷、吴伯涛、欧阳嘉禧、杜芮瑶、陈新雨。 I DB 1310/T 264.5—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5 部分:党务居务公开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党务居务公开的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 公开流程和公开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区域内的区(市、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公开原则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5 公开主体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党务、 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处理党务、居务公开的日常事务。 6 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 6.1.1 社区党务公开要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在不违反党的纪律和保密 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扩大党员、居民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6.1.2 党务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社区党组织换届情况; b) 社区党组织班子任职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c) 开展党建方面重大活动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方案、工作安排等,落实“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d) 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召 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研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等; e) 党内各类评先树优及民主推荐情况; 1 DB 1310/T 264.5—2021 f) g) h) 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包联到户、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情况; 社区“大党委”建设情况,包括组织架构设置、兼职委员聘任、活动开展等情况。 居务公开 6.2.1 社区居务公开应注重将居民普遍关心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中的重大事 项予以公开。 6.2.2 居务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情况; b) 社区居委会班子任职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c) 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包括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办事流程、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 d) 社区治理及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公共活动场所、社会公共设施的规划、实施情况,公益 性岗位等; e) 党组织服务群众和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f) 各种补贴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g) 低保及相关优抚救助政策落实等情况; h) 楼门长队伍建设、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等。 7 公开形式 公开栏公开 7.1.1 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都应设立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可合并使用),公开社区党务、居 务相关内容;阶段性工作也可采用公告牌、墙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7.1.2 公开栏应设置合理、方便党员群众观看;应安装防雨设施,前方应通过设置隔离桩等方式禁止 停放车辆。 会议公开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及时向社区党员通报;适宜对社区居民公开的,可采取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可采取召开征 求意见会、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等方式公开。 网络公开 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如:微信公众号、QQ群等,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简报公开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编发简报,将有关党务、居务工作情况向党员、居民公开;也 可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公开信等形式公开。 其他形式公开 社区可根据工作实际,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 2 DB 1310/T 264.5—2021 8 公开流程 按照拟定内容、审查核实、实施公布、征询意见、资料建档五个程序进行: a)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提出公开事项的明细情况及相关的资料依据; b)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集体审核确定; c)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间和方式进行公布; d) 主动征求党员、居民意见,接受咨询,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e) 填写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报告单,上报《党务居务公开情况登记表》,建立社区党务、居务公 开资料档案。 9 公开时间 具体时间 9.1.1 9.1.2 9.1.3 9.1.4 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 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 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分期公开。 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季度上报 社区党务、居务每季度上报1次,社区党组织在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及第二年1月10日前, 将上一季度《党务居务公开情况登记表》(见表1)、公开内容、公示照片等内容报隶属街道(乡镇) 党(工)委备案审核。 表1 序号 党务居务公开情况登记表 公开标题 公开时间 公开类别 注:本表填写公开内容标题,公开内容及照片附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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